第2208章 控兵岂是寻常事(七)_隆庆中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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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8章 控兵岂是寻常事(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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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朱载坖的规划,朝廷在各镇按照任务轻重的不同的,配置数量不等的师和旅,而在各个边堡上,则是由各步兵团、营、队予以驻守,这些守边的步兵团营和参加麾下的旅、团以及总兵麾下的各师、旅构成了边军的驻防和机动部队,同时各个提督手中也掌握一些师旅作为机动兵力,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尽可能的集中机动兵力,同时保证官军的战斗力。

这些当然是朱载坖对于边镇官军的改革想法,不过现在对于官军的改革,朱载坖首先是在京营之中予以施行,要推行新的制度,首先就是要厘定官职,这点是非常之重要的,之前大明的武官系统主要是由都司卫所的各职官和都督府的职官所构成的,而在营兵制下的官制,都只是差遣而已,不管是提督、总兵还是参将游击,都只是差遣,决定他们品级的是他们在都督府或者是都司卫所中的职务。

朱载坖认为,武官要实行军阶和差遣分离的制度,军阶表示武官的资历、品级等,差遣则是武官的实际职务,而军阶制度已经也不必单独用,而是直接使用大明的武散官制度就行了,所谓散官,与职事官表示所任职务的称号相对而言。例如唐代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士郎凡二十九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八校尉副尉凡四十五阶。故散官亦称阶官。宋代称为寄禄官。

本朝也沿袭旧制,一样设立文武散官制度,散官是有官名而无职事的官称。汉至南北朝,朝廷有时对高级文武官员于本官外另加位亚三司、仪同三司等名号,以示尊崇而无职掌。

隋始定散官名称,加给文武重臣,皆无实际职务,而统称官员之有实际职务者为职事官。唐承隋制,置开府仪同三司、特进至文林郎、将仕郎共二十九阶为文散官,骠骑大将军、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至陪戎校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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