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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70章 咨议重事百僚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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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抚形成制衡,其实此事之前也有人提过,随着大明战事减少,之前也有人上疏朱载坖,认为祖宗治理天下,地方仅有三司,督抚之设,都不是朝廷经制之官,事毕裁撤,现在战事减少,就应该回归旧制,裁减督抚。
但是朱载坖认为,三司分治,到时候互相掣肘,难以成事,现在朝廷还是需要督抚作为地方长官的,尤其是督抚的兵权已经受到了极大的限制,督抚对于朝廷威胁最大的兵权被收走之后,再想成为藩镇的可能性就不大了,但是对于朝廷来说,除了消灭督抚成为反正的可能性之外,还有就是加强对于地方督抚的监察,这点也是很重要的。
巡按御史能够很好的监察地方的州县官吏,但是对于督抚,巡按御史就很无力了,因为督抚自己就是高级言官,虽然在督抚的设置之初,既系应地方之需要,而无全盘计划,故关于巡臣的人选及抚区的划定,皆无一定标准。初年所遣,除宪臣(即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外,尚书、侍郎及诸卿,被命出抚者,颇不乏人。
但是到了嘉靖朝,督抚的建制已经是非常之完善的,巡抚授佥都御史以上职务,总督授副都御使以上职务,他们自己就是都察院的高级言官,巡按御史要想对于他们进行监察难度是很大的,之前朝廷主意是通过部院的审计和朝廷的大计来对于这些督抚们进行监察,但是这种监察是周期性的,不能够实施随行监察。
而朝廷也不可能长期派遣高级言官对于这些督抚们加以监督,指望布政使甚至地方州县正印对于督抚实施监督也是显然不可能的,在朝廷的制度中,是督抚和巡按御史一道对于地方官员进行监察,而非地方官员对于督抚进行监察,所以朱载坖认为,对于地方的这些督抚,也必须加以制衡和监察,同时作为朝廷在地方的民意收集机构,向朝廷传递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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